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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驻北极不复醒,刀头舔血一百年。

[意轩/轩意]歧途晓意

        如果说先爱上的人先输,用情更深的人注定辛苦,齐景轩觉得自己在一开始就输的一败涂地,最终,万劫不复。


        十八年后的相聚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或是尴尬,大抵是友人的新婚里充溢着的幸福缓和了岁月赠予的不平棱角。就如同每对多年不见的朋友一般,微笑寒暄,用礼貌粉饰太平。

        不应该是这样的,齐景轩想。

        他微微的走神,在他心心念念了十八年或者更久一些的人的面前放任思绪游荡去往别的什么东西,那是从前的事,从前的人。

        就像是那条被灯光照亮仍暗淡的小巷里,他明明可以躲开女孩的吻,却因为巷口一个模糊却又清晰可辨的影子,失了神。


        为什么是他?齐景轩问自己,只是因为那双能从乌龟里看到向日葵的眼睛,或是那个能在墨渍里画出星空灯塔的灵魂?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被一个看上去没什么优点的人吸引全部的注意力。他愿意耗费打篮球和玩游戏机的时间静静的等待新的板报从那双手下流淌出来,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所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漫长的时间就在他凝伫的目光下消磨殆尽。

        那大概是他整个学生时代里最幸福的时光。


        对面的人说了什么,他没听清,于是只能看着那双带着琥珀色的眼睛微笑。屠小意回给他一个微笑,周围充斥着的乐曲声忽然停歇——仪式要开始了。

        他们默契的把目光从对方转到主持人的方向。花生一身黑色西装,鬓角因为紧张而冒汗,结结巴巴的回出了“我愿意”,然后他与新娘——一个温和的南方姑娘,在亲朋好友喜悦的目光和祝福声中亲吻。

        齐景轩也看着,带着祝福和羡慕的心情鼓掌欢呼,屠小意也做着和他一样的事。可在新人宣誓的一刻,他听到他重复了之前他选择性没有听清的话。

      “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躲开?”他们都知道那个时候指的是什么。

      “因为你喜欢她。”齐景轩听到自己的声音回答道。

      “那你为什么拒绝她?”

      “因为你,喜欢她。”


        屠小意喜欢姚哲恬。齐景轩从来都不是个对情感敏锐的人,可他却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感知到了这一点。

        这不正常。但这也许不是什么坏事。于是他借用这个已知条件,用教材,漫画书,或者简单的英语句子,鼓励那个不确定自己梦想的人坚定了绘画的愿望,以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方式,给予他自己能做到的一切。

        可他还是贪心的,于是留言簿里多了一张照片,照片背后多了一行熟悉的英文单词。他希望他能记住他,尽管他们可能不再相见。


        齐景轩体会到了一种类似于做贼心虚的感觉。一直被小心埋藏的情感见了天光,大概是无所适从,拒绝的回答都可以算是宽恕,他更怕的是那人的厌恶。或许我不该来参加这个婚礼的,齐景轩想,不见或许还能留个可能性大于零的奢望,至于不坦白也是不可能的——他在他面前说不了谎。他期待着对方说些什么,什么都好,可是没有。

        婚礼的后半段时间变成了一种煎熬,正如暴风雨前凝滞的空气,屠小意为他斟满酒盏,而他一饮而尽。这个过程持续着,直到喜宴散场,齐景轩再喝不下更多的酒时方才告终。

        他能感觉到自己被屠小意扶着,大概是回了屠小意的家。有熟悉的木材和青苔的味道,混合着夜里草木的寒意。

        他想起那个打完架在河畔洗衣服,枕山而眠的夜晚,想起初阳破晓时的金光湛然,思绪被熟悉的景物拉回从前,被酒精麻醉的躯体也听凭欲望躁动不安。

        他能感觉到唇畔温热的碰触,锁骨连着喉结都被细密的吻过。衣衫褪去所带走的暖意被另一个人的体温填满,恍惚间他看到那双与从前别无二致的眼,于是放松了身躯由着那人探索深入,躯体相接的触感是最快意的痛楚。

        由他去吧。在陷入沉睡梦乡时齐景轩如是想。

        

        床铺的质感陌生,腰腹的酸痛迫使他醒来。窗外天光乍破,金边镀在悬铃木的叶缘叶隙,而他们彼此相拥,一如十八年前十八岁的他们,亲密无间。

        凌霄花开的热烈,天空一碧如洗,昨日青空,今日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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